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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物学博士研究生“申请-审核制”招生实施细则 (试行)

作物学博士研究生“申请-审核制”招生实施细则

(试行)

 

根据《云南农业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审核制”实施办法(试行)》(校政发〔202217号)精神,结合作物学博士研究生培养规律及实际,依据“院办校”改革的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制定本细则。  

作物学博士研究生部分招生实行申请-审核制,包括个人申请、学科考核、学院复核和学校审批公示四个环节。由芒果视频地址1地址3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监督小组、材料审核组以及学科考核组,负责上述环节及本细则的执行。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自愿申请,并提交能够反映其科研能力、英语水平和综合素质的相关材料。

材料审核组依据申请者提供的材料进行初审,确定复核名单;报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并报学科考核组对进入复核的申请者进行考核;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拟录取名单核准后上报研究生处审批。具体实施细则如下:

一、基本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做到程序透明,操作规范,结果公开,监督到位,维护招生工作的严肃性。

2.发挥导师和专家组的审核作用,尊重导师招生意愿。如与考生有直系亲属关系,应当主动回避。

3.科学选拔,全面考察,客观评价,突出重点,强化对申请者专业学术潜质和科研创新能力等方面的考查审核。

4.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相关人员须遵守学术、职业道德规范。对违规违纪成员,按照相关文件处理。

二、组织领导  

1.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作物学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包括5名成员:组长由学院院长担任,副组长由主管研究生工作的领导担任,其他成员由作物学博士点点长和博士生导师代表组成。

2.招生工作监督小组:负责监督作物学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包括5名成员,组长由学院党委书记担任,副组长由党委副书记兼纪检委员担任,其他成员由学院党委委员和博士生导师代表组成,有招生意向的导师不得进入招生工作监督小组开展工作。

3.材料审核组:负责作物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者提供的材料的审核工作。审核组包括5名成员,组长由主管研究生工作的领导担任,其他成员由作物学博士生导师代表组成。

4.学科考核组:负责申请者的初审和复核工作。学科考核组由57名成员组成,组长由作物学博士点点长担任,其他成员由作物学博士生导师代表组成。

三、相关程序

(一)个人申请

1.报名条件

1)政治思想:品德优良,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学术不端及其他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2)学位认证: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得硕士学位。境外所获得学历学位需经教育部相关机构认证;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3)申请者身心健康,原则上年龄不超过40周岁,条件优秀者可适当放宽年龄。

4)外语水平(至少满足以下1项要求):需提供以下英语考试成绩证明之一,包括:TOEFL65 分)、雅思 A 类(6 分)、CET-4CET-6425 分)、国家英语专业考试 TEM-450 分;TEM-845 分)、WSK(PETS 5);或在英语为母语的国家留学或工作一年以上;或以第一作者身份(仅物理排序第一)在中科院三区及以上期刊发表SCI英文论文。

5)学术成果要求(近5年需至少满足以下1项要求):以第一作者身份(仅物理排序第一)在SCI索引源期刊上发表(或已录用)论文1篇;以第一作者身份在中国中文核心期刊、CSCD索引源期刊或其他国内核心期刊上发表(或已录用)论文至少1篇;获国家发明专利授权1件(第一发明人);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金奖获得者(排名第1)或“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一等奖及以上获得者(排名第1);通过省级及以上审定或登记农作物新品种排名前2名。

(注:录用论文须提交相关的版面费付款和录用证明,发表论文要提交检索报告)

2.报名。申请人应参照当年云南农业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目录中公布的专业或研究方向及导师名单,进行报名,并按招生简章相应规定缴纳报名费。申请者密切关注考核状态和相关提示。

3.提交申请材料。申请人依据云南农业大学招生简章要求提供材料,并将各项电子版材料扫描为PDF文件,按照材料清单序号和名称命名。具体需提供材料如下:

1)《云南农业大学申请-审核制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登记表》。

2)招生导师填写《云南农业大学申请-审核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导师考核和推荐意见表》。

3)两名报考学科相关领域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信,报考导师不撰写推荐信。

4)本科和硕士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在读硕士生提供硕士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本科和硕士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读硕士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5)硕士研究生阶段成绩单。由考生本人提供在读学校(或毕业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出具的成绩单原件,并加盖公章。

6)政治思想品德考查表。提交《云南农业大学招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查表》。申请人所在单位人事或政治工作部门审核盖章。

7)外语等级证书或成绩单水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8)往届硕士生提交硕士学位论文摘要和结论部分,在读硕士生提交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

9)学术成果或人才称号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0)自我评价材料(格式不限),内容包括个人的学习、工作及学术研究经历,攻读博士学位的科学研究设想,学术或专业兴趣,学术目标和规划等。

11)科研成果证明书、学习(工作)中的获奖证书和其他可以体现本人学术水平与能力的相关材料等。

12)签订承诺书。申请人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并确保填写的信息和提交的申请材料真实可信。如发现申请人提交虚假材料或其它违纪行为,将根据有关规定取消其录取资格及学籍,且不接受其再次报考我校博士研究生。

(二)学科考核和学院审查

 1.材料审核

材料审核组根据申请者提交的材料及培养需要,对考生的报考资格、材料真实性等进行审核,结合报考导师的考查意见最终确定进入综合审核的人选名单。

2.提交纸质申请材料

进入综合审核的考生,须在学科考核前将所有已盖章、签字的报考材料原件(不能提供原件的提供彩色复印件)7份,交芒果视频地址1地址3研究生办公室。

3.综合成绩评定

综合成绩=申请材料审核成绩50%+业务能力和外语能力考核成绩50%

4.材料审核成绩

根据提供的下列支撑材料,进行量化打分。

1)政治思想(满分为15分)

2)硕士阶段的学业成绩(满分为10分)

3)外语水平(满分为10分)

4)专业素养(满分为15分)

5)报考导师的考核和推荐意见(满分为50分)

5.业务能力和外语能力考核(含思想品德考核)

1)考核安排,由作物学学科考核组确定具体考核时间、地点,报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原则上提前7个工作日在芒果视频地址1地址3网站主页上公布。

2)考核内容,成绩评价从考生政治思想、外语水平、学术水平、专业基础素质、科研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考核。

①思想品德考核

主要考核申请者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遵纪守法、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情况。思想品德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制,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列入拟录取名单。

②科研创新能力(权重40%

考核申请者的科研思维、分析解决科研问题能力及独立开展科学研究能力等培养潜质和培养价值情况。

③综合素质(权重10%

考察申请者的语言表达、沟通理解以及心理状况等。

④专业基础知识(权重 30%

专业知识考查包括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综合知识2部分。

⑤外语能力(权重 20%

主要考核申请者外语水平及专业外语掌握及应用能力。

6.成绩公示,学科考核组汇总作物学学科博士研究生申请人综合成绩,结合当年作物学学科和导师招生名额,确定拟录取名单,上报农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并在农学院网站上公示所有考生的复核成绩。综合考核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三)审查及公示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严格审查材料审核组和学科考核组的记录和成绩的基础上,核定拟录取名单,并报送学校研究生处(研究生院)。依照相关规定,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拟录取名单进行审定,符合条件的报学校批准录取。拟录取名单在研究生处(研究生院)网站进行公示。

(四)违规处理

对在报名或考核中有违规或弄虚作假等行为的,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在校生,将通知其所在学校,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对在职考生,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处理;对参加招生的导师和工作人员,将报学校纪检部门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监督机制

由招生工作监督小组全过程监督作物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的学科考核和学院审查工作。举报电话:0871-65227728,邮箱:1458196769 @qq.com

五、其他

 1.申请审核制的考生为非定向委培生。

2.体检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结果以我校体检结果为准。

3.本细则自202311日起执行。

4.本实施细则由作物学博士研究生申请-审核制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